收购商主导模式下蔬菜供应链的利益分配调查研究

【摘要】 蔬菜产业是我国最重要的农业产业之一,蔬菜供应链利益分配合理与否事关我国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对海南青椒到北京以及长阳萝卜到广州两条典型收购商主导的蔬菜供应链进行跟踪调查,剖析整个供应链各环节成本收益状况发现,农户获得了蔬菜供应链利润中的绝大部分,收购商在供应链中的获利较为稳定,零售商基本仅能获得人工工资甚至仅仅获得部分人工工资,而农户总收益不高的根源在于经营规模小,从生产者到消费者过程中导致蔬菜价格大幅度上涨最重要的原因是零售商销售规模太小,需要分摊的零售商劳动力成本过多。因此,扩大农户种植规模、发展轻简化生产、提高产业链整体利润是增加农户收入的主要途径;创新蔬菜零售业态、扩大零售商经营规模是降低零售价格的重要手段。

蔬菜是我国城乡居民餐桌上不可缺少的生活必需品。在我国种植业中,蔬菜种植规模排名第二,产值排名第一,其健康发展是解决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然而,近年来,由于蔬菜生产成本上涨、蔬菜价格波动以及蔬菜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菜农收益受到了较大影响,极大地制约了我国蔬菜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蔬菜供应链利益分配格局,找准蔬菜供应链利益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国蔬菜产业健康发展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有有关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的研究主要是对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现状进行描述。例如,殷丽玲[ 1 ]研究了“农超对接”模式的利益分配问题,认为“农超对接”模式利益分配的关键体现在农产品价格上;于家涛等[ 2 ]认为,影响“农超对接”稳定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利益分配不合理,而利益分配不合理的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销售规模较小,交易信息不对称,导致农户讨价还价能力较弱,因此在“农超对接”中需要提高农户谈判能力;甘筱青等[ 3 ]分析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猪供应链各节点主体的利润分配情况,认为在整个生猪供应链中,生猪养殖环节资金月收益率最低,政府要加大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力度;陈晓群[ 4 ]分析了食用油产业链的构成及特征,并提出应形成以加工企业为核心、以链条上各组织体系为支撑的公平合理的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吴罗发等[ 5 ]对江西蛋鸡产业链利益分配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认为蛋鸡养殖模式的不同,会导致产业链中利润分配的不同,但总体来看,蛋鸡养殖利润处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曹慧等[ 6 ]认为,在价格上涨中,小麦种植者并没有获得最大的收益;张喜才等[ 7 ]认为,市场力量是决定蔬菜价格的关键因素,农户承担了蔬菜流通中的绝大部分市场风险。

现有文献对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进行研究的不多,对蔬菜供应链利益分配进行研究的更少,已有研究大多注重逻辑推理,缺乏对具体供应链的跟踪分析,只有杨志宏等[ 8 ]以蔬菜为例研究了以超市为核心的供应链的农产品流通成本,因此本文选取海南青椒到北京和长阳萝卜到广州两条典型的收购商主导蔬菜供应链模式并进行跟踪调查,对整个供应链各环节的成本收益状况进行详细剖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关建议,具有一定新意。

一、研究对象界定

蔬菜供应链在现有文献中没有一个比较公认的定义,参照杨为民、[ 9 ]杜赵伟等、[ 10 ]朱毅华等[ 11 ]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定义,将蔬菜供应链定义为由蔬菜种植户、收购商、零售商、消费者等参与蔬菜所有权转移的主体组成的网络结构,其功能是完成农产品产、销的有效衔接。

蔬菜供应链具有不同的模式,不同的蔬菜供应链模式涉及不同的利益主体,各主体所承担的职能不尽相同,因此利益分配状况具有一定的差异。目前,我国蔬菜产业总体的生产格局是“农区为主、郊区为辅”,因此大部分蔬菜生产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本地市场的需要,其进入市场需要经过长途贩运以平衡市场供应。在这样的供应链模式下,收购商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本研究将这种模式称为收购商主导的蔬菜供应链模式。其运作过程为:农户将所生产的蔬菜采摘后,装入收购商或经纪人指定并停在地头的车辆;收购商将所收购的蔬菜集中运往冷库进行清洗、分级、包装后送入冷库预冷,然后再装车长途运输至收购商设有档口的销地批发市场,在销地批发市场将蔬菜销售给零售商和超市;零售商和超市将从销地批发市场购买的蔬菜配送至各零售市场,负责蔬菜的上架和分销工作,将蔬菜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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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收购商主导的蔬菜供应链模式运作流程

受经费和精力所限,难以开展大规模的统计研究,本研究采用典型案例研究法,选取海南青椒到北京和长阳萝卜到广州两条典型的供应链进行研究。海南青椒到北京是我国“南菜北运”的典型品种和路线,主要解决我国蔬菜供应中的“春淡”难题;长阳萝卜到广州是我国“西菜东运”的典型品种和路线,主要解决我国蔬菜供应中的“秋淡”难题。

二、研究方法

1. 成本收益相关指标界定

收购商主导的蔬菜供应链主要涉及农户、经纪人、收购商、物流公司、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零售商七大利益主体,其中参与蔬菜所有权转移的主体有农户、收购商、零售商。因经纪人、物流公司、批发和零售市场基本按照固定的费率收费,我们把这些因素计入相应主体的成本,其中经纪人费用以及物流公司和批发市场的收益由收购商支付,零售市场收取的各种费用由零售商支付,因而运费、经纪人中介费、批发市场收取的费用进入收购商成本,零售市场收取的各种费用进入零售商成本。

(1)农户成本收益

农户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生产蔬菜,农户成本主要包括蔬菜生产成本、雇用劳动力装车的成本两大项。其中,蔬菜生产成本又包括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土地成本三大部分。这里的物质与服务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含种子费、化肥费、农家肥费、农药费、农膜费、租赁作业费、工具材料费等)和间接费用(含固定资产折旧费、销售费、保险费等);人工成本包括家庭用工和雇工;土地成本按照调查地租用土地的平均租价核算,这是因为,考虑到调查中部分农户种植的是自有土地,他们认为土地费用为零,而调查地租用土地者的平均租价能够反映当地租用土地的平均成本;雇用劳动力装车成本指农户采摘蔬菜后,从地头把蔬菜搬到短途运输车上所发生的费用。

农户收益指农户销售产品的收入与生产产品的支出之差,本研究选用每千克农产品纯收益、农户年化总收益、农户年化收益率三个指标来衡量农户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每千克蔬菜农户纯收益=农户出售蔬菜价格-每千克蔬菜农户成本

农户年化总收益=每千克蔬菜农户纯收益×蔬菜亩产×种植面积(/ 生产周期/12个月)

农户年化收益率=当季农户总收益/当季农户总投入(/ 生产周期/12个月)

(2)收购商成本收益

在收购商主导的蔬菜供应链模式中,收购商承担的职能较多,其成本构成相对比较复杂,包括购进成本、经纪人中介费、将蔬菜运往冷库的短途运费、仓库作业费(含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分级费、预冷费)、长途运输费、损耗费、支付的市场费、人工成本、资金占用利息九大部分。购进成本指收购商从农户手中收购蔬菜需要支付给农户的货币。经纪人中介费指收购商因经纪人帮忙联系农户而向其支付的费用。短途运费指收购商将在地头收购的蔬菜运往仓库需要支付的运费。仓库作业费指收购商将蔬菜运到仓库(冷库)后,将蔬菜卸下、分级、包装、预冷及出库装车所发生的费用。人工成本指收购商支付给完成收购商职能的雇员的工资和投入。根据访谈,收购商完成整个运作过程需要4~6人,平均按5人计算,其中2~3人在产地进行收购,2~3人在批发市场进行销售。人工成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人工工资,按目前蔬菜产地人工工资的平均值125 元/天计算,共需625元;二是需要为人工支付的食宿成本,按人均100元/天计算,共需500 元。人工成本共计1125 元/天。批发市场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两种形式:一是进场费,指市场管理部门对进场交易卖家收取的费用,一般以车为计价单位;二是档口费,指收购商经营档口支出的费用(大部分收购商在销地批发商处租有固定的档口,这部分费用就是档口租金;少部分收购商在销地批发商处没有固定的档口,需要借用其他人的档口销售,一般按车向档口主人支付费用)。资金成本指收购商经营蔬菜所占用资金的利息。运输费用指收购商将蔬菜从产地运到销地需要支付的运费,调查发现,收购商将蔬菜从产地运到销地主要通过委托专业的物流公司来完成。收购商损耗指蔬菜在收购商手中因腐烂、精选、水分蒸发而产生的蔬菜总量减少现象。

收购商收益指收购商销售产品收入减去各项成本之后的净额,同样用每千克蔬菜收购商纯收益、收购商年化总收益、收购商年收益率三个指标衡量。计算公式为:

每千克蔬菜收购商纯收益=收购商出售蔬菜价格-收购商总成本

收购商年化总收益=每千克蔬菜收购商纯收益×每日蔬菜流通数量×365

收购商年化收益率=收购商年化总收益/收购商总投入

(3)零售商成本收益

零售商所承担的职能主要是分销和短途运输,成本主要包括零售商在批发市场上的购进成本、零售市场收取的各种税费、零售商人工工资、短途运输费用、零售损耗五大部分。零售商购进成本即为收购商销售蔬菜的价格。零售市场收取的各种税费除摊位费之外,有的市场还收取水电费、管理费、卫生费、装修费、暖气费、热水供应费、过户手续费、过节费以及一些其他名目的费用。根据张满英等[ 12 ]对北京市32家农贸市场的调查,农贸市场平均每个摊位的日租金为蔬菜平均零售价的2.9%,因此我们选取零售价的2.9%作为分摊标准。零售商一般在零售市场租有固定摊位,由于需要从批发市场进货以及在市场几乎全天候经营,一般需要两个人完成零售工作(一般为夫妻搭档),按人工工资100~150元/天的均值125元/天计算,共需要250元/天,本研究以销售额作为分摊的依据。根据张满英等[ 13 ]的研究,北京集贸市场摊均日均销售量为150 千克,日均销售额为684 元(其他地方应该略低于这一数据,我们在武汉的调查显示,部分集贸市场摊均日均销售额为400~500元)。具体公式为:

每千克需要分摊的人工工资=零售价格×250/684

市内运输费用指零售商在蔬菜批发市场购得蔬菜后,雇用小型运输工具将之运至农贸市场的费用,本研究按照调查所得的市内运输费用每天30元计算,则:

每千克需要分摊的市内运输费用=零售价格×30/684

零售商损耗指零售商在经营蔬菜过程中,因碰撞、腐烂、水分散失等原因所发生的损耗。参考杨志宏等[ 14 ]的研究成果(蔬菜在批发环节的损耗率为3%,在零售环节的损耗率为8%),得到批零环节损耗率之比为1:2.67,再结合我们调研的结果(青椒在批发环节的损耗率为2.17%,萝卜在批发环节的损耗率为1%),推算出青椒在零售环节的损耗率为5.79%,萝卜在零售环节的损耗率为2.67%。零售商也有少量资本投入,但由于投入规模极小,现金周转又快,因此其投入资本利息基本可忽略不计。

零售商收益指零售商销售产品收入减去所支出各项成本后的净额,本研究选用每千克蔬菜零售商纯收益、零售商年总收益、零售商年收益率三个指标衡量。计算公式为:

每千克蔬菜零售商纯收益=零售商出售蔬菜价格-每千克蔬菜零售商成本

零售商年总收益=每千克蔬菜零售商纯收益×每日蔬菜流通数量×365

收购商年化收益率=零售商年化总收益/零售商总投入

2. 数据来源

本文所用数据全部来自实地调研和访谈。2011年3月18日到21日和2012年8月19日到21日,笔者先后带领调查小组赴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和湖北省长阳县火烧坪进行调研,调研中完成了部分调查问卷,获得了海南青椒和长阳萝卜的生产成本数据,并对收购商进行深度访谈,获得了有关收购商的成本资料。鉴于各农户生产投入差别较大,生产成本差异明显,本文以农户平均生产成本作为相关蔬菜的生产成本。

以下三个因素可能会对数据的精确性产生影响:一是由于菜农素质较低,且没有计算成本收益的习惯,给出的数据并非绝对精确;二是菜农往往种植多种农产品,将所投入成本具体分摊到某一个品种上存在一定困难;三是蔬菜市场价格瞬息万变,价格只能用平均价格来衡量。

三、结果与分析

1. 农户成本收益

调查显示,海南青椒的种植时间一般为当年11月至次年4月,历时约5个月,一般采用菜稻连作,故实际占用时间约为半年,户均蔬菜种植面积6.425亩(考虑到使用习惯,种植面积以亩为单位,1亩大约折合0.067公顷),亩产青椒2409.657千克,亩均销售青椒2284.642千克,其余为丢弃的残次品。亩均投入成本3421.94元,其中土地成本305元(调查显示,海南土地租金平均为610元,因种植户基本采用菜稻连作模式,因此土地租金每季作物分摊305元);投工30.625个,按调查期间当地平均工价50.313 元计算,劳动力成本为1540.82 元/亩;物质与服务费用为1576.12元/亩,包括种苗投入114.41元/亩,农药投入273.88元/亩,化肥(含农家肥)投入900.16元/亩,地膜投入81.88元/亩,约占总生产成本的2.4%,其他投入(含燃料动力费、灌溉费、技术服务费等)205.79元/亩。长阳萝卜平均种植规模为37.7亩,亩产萝卜4950千克,亩均销售萝卜4093.5千克。亩均投入成本2125.8元,其中土地成本600元,约占总生产成本的28%;投工6.55个,按当地平均工价125.52元计算,劳动力成本为822.156元/亩;物质与服务费用为703.644元/亩,包括种苗投入110.83 元/亩,农药投入109.80元/亩,化肥投入310.67 元/亩,地膜投入92.03 元/亩,其他投入80.314元/亩。

按亩均销售青椒2284.642 千克计算,海南青椒的生产成本为1.50 元/千克;按亩均销售萝卜4093.5千克计算,长阳萝卜的生产成本为0.52元/千克。需要说明的是,因青椒属于典型的分批采摘蔬菜,农户种植规模又不是很大,单个农户一次性交易规模较小,只有50~100千克,将青椒装到收购商指定的运输工具由农户自己完成,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因此装车费用为0;而萝卜属于一次性采收的蔬菜,但菜农考虑到价格可能产生波动,一般情况下不会一次性全部卖完,而是每次卖掉4~6亩地的萝卜,大概20000~30000千克,我们取中间值25000千克,一般雇人搬运,费用为200~300元,取中间价250元,均摊后为0.01元/千克。

调研期间,海南青椒地头收购价高达9.40~9.60元/千克,由于3月中旬,海南青椒收获已经接近尾声,再考虑当年气候原因,海南青椒整体产量不高,因此调研期间的收购价并不能完全反映海南青椒的产地价格。根据对32户农户的调研,当期青椒平均地头销售价为3.40元/千克,故亩均青椒生产总收益为7767.78 元,亩均农户纯收益为4345.84 元,折合每千克青椒农户纯收益为1.902元,农户年化收益率为254%(因5—11月水稻种植收益远低于蔬菜种植收益,故实际总收益和收益率达不到这个水平)。调查当期,收购商在火烧坪收购萝卜的平均收购价为0.94元/千克,由于长阳萝卜生产农户一般只从事萝卜生产,全年其他时间因气候较冷,不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故每千克萝卜农户纯收益为0.412元,年化农户总收益为78088.423元,农户年化收益率为77.6%。农户成本收益相关情况参见表1。

表1 农户成本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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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海南青椒资料来源于2011年3月19日在海口澄迈对王姓和戴姓收购商的访谈以及农户调查,长阳萝卜资料来源于2012年8月20日在长阳火烧坪对崔姓收购商的访谈和农户调查。调研期间,海南青椒价格较高,菜农反映的售价和收购商反映的收购价差距较大,考虑到菜农反映的售价可能是整个生产周期的售价,核算菜农成本收益时选择菜农反映的收购价。

2. 收购商成本收益

调查当期,海南青椒购进成本为9.40~9.60元/千克,取中间值9.50元/千克;海南青椒单个农户单次交易规模较小,收购商难以直接联系生产农户,经纪人发挥着相当重要的作用,收购商向经纪人支付中介费0.08元/千克;将青椒运往冷库的短途运费平均约为0.04元/千克;装卸搬运费、包装和分级费、预冷费共计0.309元/千克,其中装卸搬运费一般按0.8元/箱收取,每箱青椒约11.5千克,折合0.07元/千克,包装和分级费用0.10元/千克,预冷费用按1.60元/箱收取,折合0.139元/千克;海南青椒收购商每三天发两车货,每车货30吨,将人工成本折合到青椒中,收购商人工成本为0.056元/千克;海南青椒在北京市场销售,相关蔬菜批发市场只收取500元/车的档口费,批发市场收取的费用折合为0.017元/千克;海南青椒收购商共投入150万元,按一年期商业贷款利率6%计算,每天的资金成本为246.575元,每千克青椒分摊资金成本0.012元;海南青椒到北京全程约2700千米,调查显示,收购商需支付运费15000~26000元/车,运费高低受油价和返程是否空驶影响,据王姓收购商介绍,平均每车运费18000元(含过海费约1000元/车),折合运输费用为0.60元/千克;海南青椒损耗率为2.17%,按照9.50元/千克的收购价,收购商损耗费折合0.206元/千克。

调查当期,长阳萝卜购进成本为0.94元/千克;由于农户单次交易规模较大,长阳萝卜一般由收购商直接联系农户,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经纪人中介费为0;短途运费平均约为0.04元/千克;在冷库加工处理时需要清洗、包装、装卸、预冷,平均费用约为0.18元/千克;收购商每天发一车货,每车货30吨,折合人工成本0.038元/千克;长阳萝卜在广州销售,需要缴纳进场费150 元/车,档口收费900~1000元/车,按平均950元/车计算,长阳萝卜需要在批发市场缴纳费用1100元/车,折合0.037元/千克;收购商投入资本50万元,每天的资金成本为82.2元,每千克萝卜分摊0.003元;长阳萝卜到广州的运距为1700~1800千米,平均运费12800元,折合约0.427元/千克;萝卜较耐储运,访谈得知收购商损耗率约为1%,主要为清洗后质量的减少,收购商损耗费折合0.009元/千克。调查当期,海南青椒在北京市场的批发价约为11.00 元/千克,故每千克青椒收购商纯收益为0.18元,收购商年化总收益为1312540元,收购商年化收益率为87.5%;每千克长阳萝卜收购商纯收益为0.026元,收购商年化总收益为293460元,收购商年化收益率为58.7%。收购商成本收益相关情况参见表2。

表2 收购商成本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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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海南青椒资料来源于2011年3月19日在海口澄迈对王姓和戴姓收购商的访谈以及农户调查,长阳萝卜资料来源于2012年8月20日在长阳火烧坪对崔姓收购商的访谈和农户调查。调研期间,海南青椒价格较高,菜农反映的售价与收购商反映的收购价差距较大,考虑到菜农反映的售价可能是整个生产周期的售价,核算收购商成本收益时采用收购商反映的收购价格。

3. 零售商成本收益

调查当期,海南青椒零售商的购进成本约11.00元/千克。2011年3月中下旬,海南青椒价格暴涨,访谈期间,海南青椒在北京零售市场的价格平均为16.00元/千克,每千克青椒需要分摊零售市场收取的各种税费0.464元,人工工资5.848元,市内运输费0.702元,零售商损耗费0.637元。长阳萝卜零售商的购进成本为1.70元/千克。根据对收购商的访谈,调查当期,广州市白萝卜的零售价格为3.00元/千克,计算得出每千克长阳萝卜需要分摊农贸市场管理费用0.087元,人工工资1.096元,市内运输费0.132元,零售商损耗0.045元。

根据蔬菜零售商纯收益、零售商年化总收益、零售商年化收益率计算公式,海南青椒零售商纯收益为-2.651元/千克,零售商年化总收益和年化收益率均为负值,长阳萝卜蔬菜零售商的纯收益为-0.06元/千克,零售商年化总收益和年化收益率也均为负值,表明零售商扣除劳动力成本后赚取的收益为负,零售商仅仅赚取了自己的一部分劳动力工资。零售商成本收益相关情况参见表3。

表3 零售商成本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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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论与启示

1. 结论

(1)农户获得了蔬菜产业链的绝大部分利润。根据海南青椒到北京、长阳萝卜到广州两个具体案例,在海南青椒到北京的产业链以及长阳萝卜到广州的产业链中,无论是分配的利润、在蔬菜产业链总利润中所占的份额还是年化收益率,农户所获得的利润都远远高于收购商和零售商,传统上认为农户在产业链利益分配中所占份额较少的观点[ 15 ]值得商榷。

(2)收购商在产业链利润中的获利较为稳定。从收购商获利情况看,与农户相比,无论是从每千克蔬菜中获取的收益还是年化收益率,收购商都不是很高,但年化总收益很高,其主要原因在于收购商经营规模明显大于农户。相对于上游的农民和下游的零售商而言,收购商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对强势地位,讨价还价能力较强,而单个零售商或农户在收购价和批发价的确定上基本没有发言权,因此无论蔬菜价格怎么变化,收购商总能通过向产业链上游转移风险来获取相对稳定的收益。

(3)零售商获利较少,其所得基本为人工工资或人工工资的一部分。从零售商获利情况看,长阳萝卜零售商从每千克萝卜中获利-0.06元,海南青椒零售商从每千克青椒中获利-2.651元。零售商销售两种蔬菜所获得的利润均为负值,说明零售商因投资少,经营规模小,很难分享产业链利润,往往只能获得劳动力报酬甚至只能获得劳动力报酬的一部分。

2. 启示

(1)尽管无论在利润分配、占蔬菜产业链总利润的份额,还是年化总收益及年化收益率等方面,农户都远远高于收购商和零售商,但农户的总收益却不是很高,说明导致农户总收益不高的根本原因不是其在分配中所占的比例小,而是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小。调研发现,长阳萝卜生产农户比海南青椒生产农户实际收益高,其根本原因就在于长阳萝卜生产农户的经营规模是海南青椒农户经营规模的5~6倍。进一步研究发现,长阳萝卜生产农户经营规模之所以较大,除当地土地资源相对丰富外,更重要的在于萝卜生产投工较少,因此在探讨增加农户收入的对策时,应主要从提高农户种植规模、发展轻简化生产、提高产业链整体利润入手。

(2)在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过程中,价格大幅度上升最主要的环节是零售环节,而导致零售环节加价幅度较大的原因在于零售商经营规模小,单位重量蔬菜需要分摊的人工成本较多,因此扩大零售商经营规模是降低零售商费用的重要途径,这就需要创新蔬菜零售业态,使得单个零售商能够在单位时间内完成更大的销售额,提高蔬菜零售的效率。

*本文系国家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大宗蔬菜产业经济研究专项(项目编号:nycytx-3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蔬菜产业链利益分配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2CJY05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参考文献:

[1]殷丽玲.基于合作博弈的农超对接利益分配问题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2]于家涛,乔长涛“. 农超对接”的利益分配机制分析[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3):117-120.

[3]甘筱青,高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猪绿色供应链利益分配[J].南昌大学学报(理科版),2011(6):296-301.

[4]陈晓群.食用油产业链利益协调机制研究[J].江苏商论,2011(9):25-27.

[5]吴罗发,魏建美,李林,陈萍.江西省蛋鸡产业链利益分配调查分析[J].江西农业学报,2010,22(5):155-158.

[6]曹慧,韩一军.价格上涨对小麦相关主体利益的影响分析[J].农业展望,2008(7):30-31.

[7]张喜才,张利氧,张屹楠.我国蔬菜产业链各环节成本收益分析——基于山东、北京的调研[J].农业经济与管理,2011(5):78-90.

[8]、[14]杨志宏,翟印礼.超市农产品供应链流通成本分析——以沈阳市蔬菜市场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11(2):72-78.

[9]杨为民.中国蔬菜供应链结构优化研究[D].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2006.

[10]杜赵伟,刘顺.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07(13):48-49.

[11]朱毅华,王凯.农业产业链整合实证研究——以南京市为例[J].南京社会科学,2004(7):85-89.

[12]、[13]张满英,宋大才,支玉强.规范和降低城市农贸市场摊位费的若干思考[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1(1):23-24.

[15]席恺媛,柯巧,王滢淇.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益分配研究——以武汉市蔬菜市场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2013,41(8):3686-3698、3712.

[作者简介]项朝阳(1973—),男,湖北省麻城市人,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业经济、蔬菜产业经济等;李崇光(1957—),男,湖北省竹山县人,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大宗蔬菜产业体系岗位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营销、蔬菜产业经济等。

来自:中国流通经济, 2015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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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引用: 思谋科普组. 收购商主导模式下蔬菜供应链的利益分配调查研究. 思谋网. https://www.scmor.com/view/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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