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模式需建立链条式解决方案

在日前召开的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建议——

建立批量集中采购链条式解决方案

在日前召开的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建议,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模式,需建立从精编部门预算、细化配置标准和建立验收履约机制的链条式解决方案。

近期,财政部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批量集中采购工作步入制度化轨道。为进一步推进批量集中采购改革工作,由中国政府采购报主办、宏碁电脑(上海)有限公司协办的批量采购与协议供货座谈会日前在云南召开。会议围绕如何完善批量集中采购制度、批量集中采购制度实施的现状及推广思路、协议供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优化措施、批量集中采购与协议供货的关系处理等话题展开讨论。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一处副处长孔庆华介绍,截至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26期批量集中采购。孔庆华表示:“实践证明,批量集中采购在建设节约型政府机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中存在执行周期较长的问题。协议供货方式的突出特点是高效、快捷,但价格监管难度大。如何将两者有机结合,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

针对如何提高批量集中采购效率和满足采购人需求等问题,与会代表各抒己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熊洁建议,批量集中采购可探索与“公物仓”制度对接,每次有针对性地多采购一些,多余的设备直接送往“公物仓”。当采购人提出紧急需求时,直接将实物配发给采购人,同时做好相关资产的登记、录入工作。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则建议,可采取“预采购”的方式进行年度采购,由采购单位与采购中心签订年度批量采购协议。以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为依据,并参考近5年采购数量及采购产品的配置需求,设置不同档次的价格进行招标,投标参数指标最优即中标。

作为一种创新的采购模式,批量集中采购的实施与推广,也引发了业内对完善协议供货模式的思考。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费嗣梁表示,让信息公开、透明是完善协议供货组织形式的最好手段。根据协议供货产品的特点,目前,上海市采用了网上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协议采购,从招标文件的制作到供应商投标,再到专家评标,实现了全程网络化和无纸化操作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副处长俞小青从加大协议供货价格监管的角度出发,介绍了浙江省的做法,即加强对入围产品及价格信息的监管与维护,通过全省联合检查、市场调查、网上在线交易和网下二次询价等措施,切实降低协议价和成交价。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市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企业代表共计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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